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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把好审理关口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来源:宁明县纪委监委 作者:高勇 陆艳凤 发布时间:2025-01-24 08:46

“在何某某违纪案中,对其违反工作纪律的责任认定不准确……”

“张某某案中,《审查报告》引用的条款未具体到条款项,该案涉及到违纪所得,但未撰写《涉案财物报告》……”

……

日前,宁明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把今年以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成问题清单,集中反馈给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纪检监察室对照整改。

近年来,宁明县纪委监委聚焦案件质量提升,立足案件查办情况,帮助审查调查人员从审理的角度看案件,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案,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专业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明确和细化案件审理过程中案卷审核、文书起草、案件汇报、呈报审批等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及具体职责分工,将案件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事项、具体环节、具体人员,形成责任闭环体系,进一步强化案件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坚持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及时对评查结果进行反馈。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个案评查反馈制度的基础上,推行案件质量问题集中反馈制度。围绕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对一段时间以来案件存在的共性质量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列出常见的程序及实体常见质量问题,在与案件承办部门进行深入沟通的基础上,形成案件质量共性问题反馈清单,有效防止同类案件质量问题反复出现。

针对案卷审核中容易出现的手续缺失、程序不规范、文书错误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审理工作文书,统一文书格式标准,制作文书模板,确保每一份审理文书经得起案件评查、经得起时间检验。

针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案件中存在时限紧、取证不到位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将审理关口前移,在案件移送审理前提前介入、预先审理。案件审理室加强与案件承办部门沟通,全程跟踪重要案件的办理,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或行为性质认定分歧较大的案件,在查清主要事实的情况下,充分运用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就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完善、条规适用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为审查调查部门找准取证方向、进一步固定事实、强化证据提供参考。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审查调查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该县纪委监委还启动案件规范性提升轮训工作计划,将乡级审查调查人员纳入轮训范围。通过集中指导、分案到人、“组长+骨干+学员”传帮带,“以案代训”解决取证、定性、量纪、处分执行、跟踪回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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