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处分决定的违纪当事人是我们支部一名党员同志,这种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的形式,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我们很受触动,深受警醒。”近日,天等县小山乡纪委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宣布对支部党员黄某某违纪处分决定,会后,一名干部说道。
近年来,天等县纪委监委将处分决定宣布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的重要抓手,推进处分决定从“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延伸,坚决杜绝处分决定“一宣了之”的现象。
为用好处分决定宣布,做好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根据实际情况对于一些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处分决定宣布采用会议宣布的形式开展。案件审理室与案件承办室、预防宣教室等部门提前沟通,研究起草宣布工作方案。结合事实证据和党纪国法对受处分人开展纪法教育,促其进一步认错悔错改错,重塑对党的忠诚。案件承办部门围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主题,讲解受处分人违纪违法事实所涉及党纪法规条款,案发单位所在党组织、单位负责人做表态发言。宣布后,坚持一案一改、以案促改,督促案发单位针对问题落实整改,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将处分决定宣布从“一张纸”变成“一堂课”,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震慑效果。
在处分决定送达后,该县纪委监委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对接,及时沟通违纪违法党员的年度考核、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等,严格按照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清单执行,坚决杜绝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打白条”“打折扣”现象,切实维护处分决定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同步开展处分决定宣布36人次,规范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37人次,帮助“跌倒”干部“站起来”。
“我们将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的‘活教材’,着力筑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