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纪法规 >  图解 >  详情

图解《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⑦“组组”协作的6项工作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20 09:07

【法规链接】

  第十七条 派出机关相关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派驻机构之间协作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一)针对共性或者关联性问题同步开展专项监督;

  (二)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联合审查调查;

  (三)协作开展案件审理、复议复查和复审工作;

  (四)对派出机关部署的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交叉检查或者联合检查;

  (五)联合开展调研、培训;

  (六)其他需要协作配合开展的工作。

  (摘自《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Copyright©2021 www.czjjj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崇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崇左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桂ICP备07010404号-1
关闭

微信公众号

举报二维码

广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