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实证据提取缺提供人、提取人员签名和日期,未加盖提供单位公章,请你们补齐后再移送。”“认定这个事实的证据不够充分,请你们补充调查后再移送。”这是崇左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人员向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移送审理案件在形式审核及审理中发现的问题。
2020年下半年以来,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严格按照《崇左市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通知精神,坚持“严、细、深、实”的作风,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半年来,受理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的案件7件。
规范审理流程,提高审理质效。严格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流程,着力解决当前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权限和程序不清等现实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格式,制作审理谈话、审理报告、党纪和政务处分决定书、处分执行情况回执表等模板10个。同时,争取自治区纪检监察工委的支持,统一印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党纪政务案件模拟案卷》,对案件审查调查报告、谈话笔录、证据材料、移送审理函等分别制定参考样本,统一文书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操作性,为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严格进行审核,确保案件质量。加强依法依纪意识,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全面审核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对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的,一律发出书面补证清单要求补充审查调查。2020年共发出补证清单11份,补证问题52个。
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结效率。平时注重加强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的业务交流与案情沟通,做好咨询答复工作,及时为派驻纪检组提出审理意见和处分建议,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考验。同时,加强处分执行情况的报备工作,明确处分执行各项工作要求,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对处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确保处分执行到位。
强化业务学习,增强审理本领。建立审理业务领学制度,每周一组织审理人员重点对新修订和新颁布的党纪法规开展集体学习,对审理工作中案件共性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审理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编辑:黄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