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落实,各地明目张胆的公款消费,像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歪风现象减少了,但在一些地方的部门单位里,却依然存在打着各种旗号的公款消费,尤以外出培训、外出开会、外出考察等为名的公款旅游为甚,成为一种隐形腐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以外出开会、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可见,对类似隐形变相的公款旅游必须“零容忍”,要坚决予以严惩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