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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紧盯农村集体“三资” 整治基层“微腐败”

来源:广西云-广西日报 作者:梁霖霖 发布时间:2026-02-25 08:33

不久前,天等县小山乡某村工作队长黄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力,使用集体资金为本人谋取私利,造成集体资金流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剑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乱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和难点。今年以来,天等县纪委监委将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作为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蝇贪蚁腐”,推动完善制度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为破解“三资”底数不清、监管乏力等难题,该县纪委监委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创新“智慧农经”管理模式,实现9198宗集体资产、100.89万亩集体资源数据的全面入库。并督促农业农村、财政等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全面开展清产核资,通过线上比对与线下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各村(社区)的集体资金流向、资产现状进行“起底式”排查,推动整改资产登记遗漏、合同不规范等问题,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案件查办是形成震慑最直接的手段。该县纪委监委深化“室组地”联动和片区协作机制,整合监督力量,聚焦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中权力寻租、损公肥私等突出问题,循线深挖,严肃查处。天等县宁干乡某村村民小组长黄某某,利用管理集体资金的职务便利,挪用集体资金,虚报套取财政资金并私分,受到严肃处理。2025年以来,该县在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处置问题线索56件,立案5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监管短板,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村屯完善村级财务公开、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机制18项,推动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以常态化、长效化监督防范基层“微腐败”,让农村集体“家底”晒在阳光下,守护好乡村振兴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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